115學年度第1學期 離島半公費申請作業(0819)

115學年度第1學期離島半公費申請文件:
1.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含父母,以115.08.01後開立為準)
2.家長或監護人之114年或115年所得資料清單(至國稅局或稅捐處申請含學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證明(無者免繳)
4.成績單:114-2學期成績單(舊生)、國中歷年成績單(新生)

相關申請要點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
申請期限至115年9月10日(四)下午5:00止,逾期不予受理。

已申請通過者,無需重新申請。

離島半公費審查點  115-1離島半公費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