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公告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並自115年7月25日生效 2026-08-04 教官室 A03.一般公告 B08.教官室公告 依教育部115年7月27日臺教學(五)字第1150075165號函轉依行政院115年7月23日院臺法字第1151018716B號辦理。 附件檔案 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毒品規定 參考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