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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考核會
第30屆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任期自115年9月1日起至116年8月31日止
一、石○哲校長,為當然委員。
二、蕭○凱家長委員會會長,為當然委員(家長會代表)。
三、林○芬老師,為票選委員。
四、楊○興老師,為票選委員。
五、古○楓老師,為票選委員。
六、林○鴻秘書,為票選委員。
七、黃○湘老師,為票選委員。
八、陳○秈老師,為票選委員。
九、李○發老師,為票選委員。
十、胡○君老師,為票選委員。
十一、林○芬老師,為票選委員。
十二、陳○俊老師,為票選委員。
十三、高○哲主任,為票選委員。
十四、林○貞主任,為票選委員。
十五、陳○宏組長,為票選委員。
十六、候補委員:紀○仁組長(候補1),蔡○翰組長、曾明鴻老師(候補2、3)、謝○杰老師(候補4)等4人列入候補委員名單,俟委員出缺時無備取名單時,再依票數遞補,如需抽籤時再抽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