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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評審委員會
第16屆教練評審委員會委員,任期自本(115)年9月1日起至116年8月31日止
一、林○鴻秘書,委員(行政人員代表)兼主席。
二、莊○姝主任,委員(行政人員代表)。
三、胡○仁教師,委員(體育專業代表)。
四、陳○玲教師,委員(體育專業代表)。
五、張○珍教師,委員(體育專業代表)。
六、蕭○凱會長,委員(家長代表)。
七、洪○順先生,委員(社會公正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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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屆教練評審委員會委員,任期自本(115)年9月1日起至116年8月31日止
一、林○鴻秘書,委員(行政人員代表)兼主席。
二、莊○姝主任,委員(行政人員代表)。
三、胡○仁教師,委員(體育專業代表)。
四、陳○玲教師,委員(體育專業代表)。
五、張○珍教師,委員(體育專業代表)。
六、蕭○凱會長,委員(家長代表)。
七、洪○順先生,委員(社會公正人士)。